9月1日起,河北省税务局将启用新发票监制章及新版普通发票。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今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使用。
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
河北省税务局负责人介绍,9月1日启用的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,形状为椭圆型,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,内环加一细线,上环“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”字样,中间 “国家税务总局”字样,下环“河北省税务局”字样,印色为大红色。
△发票监制章式样
新版普通发票票种
新版普通发票票种分为:
河北通用机打发票(b)
河北通用手工发票(e)
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,河北通用定额发票(j)
河北通用定额发票(k)
河北通用定额发票(l)
河北通用定额发票(m)
河北通用机打发票(n)
河北汽车客票(机打)
河北汽车客票(热敏纸)
河北汽车客票(定额)
河北通用机打发票(h)
河北通用机打发票(i)
河北门票(01)
河北门票(02)
以邮资明信片作为门票使用的为河北门票(02邮资)
△河北通用机打发票(b)票样
对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也做出规定
河北省税务局对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也做出规定。
选择使用有效发票票种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,纳税人可在河北省税务局公开招标确定的发票印制企业中自行选择,自行询价。
印制发票前纳税人应将自行选择的发票印制企业、发票规格、印制数量提交给税务机关确认。
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,不得跨设区市使用。
来源:长城网综合 河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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