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提出建筑八字方针“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”,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,强化公共建筑村自建房设计图
历经40年改革开放,我国城市发展也进入转折时期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亟须治理解决,针对当前一些城市存在的建筑贪大、媚洋、求怪,特色缺失和文化传承堪忧等现状,2016年2月22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提出建筑八字方针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,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,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。
该《意见》指出,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,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,缩短建造工期,提升工程质量。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、施工和验收规范。完善部品部件标准,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。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,现场装配。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,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%。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。在具备条件的地方,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及《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》,进一步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,2016年8月23日,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《2016-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》,该《纲要》明确表示加强信息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,推进基于bim的建筑工程设计、生产、运输、装配及全生命期管理,促进工业化建造。建立基于bim、物联等技术的云服务平台,实现产业链各参与方之间在各阶段、各环节的协同工作。
2016年9月30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,该《意见》明确提出各地区要因地制宜研究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和任务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完善配套政策,组织具体实施,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、协调和支持力度,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,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,定期通报考核结果。
2017年3月23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《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》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》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》通知。
《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》提出,到2020年,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%以上,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%以上,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%以上,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%以上。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。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、规划体系、标准体系、技术体系、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,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、施工、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,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,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、效益和品质,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。
该《方案》还提出,到2020年,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,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,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,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。
2017年2月24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该《意见》指出坚持标准化设计、工厂化生产、装配化施工、一体化装修、信息化管理、智能化应用,推动建造方式创新,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,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,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。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,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%。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,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,实现建筑舒适安全、节能高效。
2019年1月17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,认真组织填写《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表》。